1. <track id="gky72"><ruby id="gky72"></ruby></track>

              汕尾市民網

              搜索

              關于對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深汕中心醫院要求賠償的申請書

              發布者: 求助者. | 發布時間: 2023-3-31 10:40| 查看數: 17778| 評論數: 0|帖子模式

              申 請 書  

              申請人:劉智彪

              被申請人: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深汕中心醫院,社會統一信用代碼:12441500MB2D001104,住所:汕尾市城區東涌鎮站前橫二路1號,法定代表人:宋爾衛。

              申請請求:
                    請求被申請人賠償因造成劉某某骨折的一切損失(醫療費、交通出行費、精神損失費等)300000元

              事實與理由:

                    劉某某,男,漢族,年滿3周歲,是因本次醫療事故的受害人。申請人系劉某某的親生父親。

                    2022年9月21日晚上,受害人劉某某在約30cm高陽臺處不慎向后摔倒右手著地,導致右肘疼痛。隨后被送往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深汕中心醫院進行救治,在醫院組織進行X-Ray等項目診斷后,醫生林某青作右側肱骨髁上骨折、右上臂神經損傷的診斷判斷。故于2022年9月22日辦理入院,醫生林某青對受害人進行氣管插管全麻下右側肱骨髁上骨折閉合復位克氏針內固定術。2022年9月27日,醫生做出“一般情況可,手術釘口干燥。無異常滲出。右上肢石膏固定在位,右肘無明顯腫脹,右上肢痛感。肌力1級,橈動脈搏動存在?!钡脑\斷后辦理出院。

                    2022年11月7日,受害人骨折處仍然未痊愈,便再次到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深汕中心醫院進行治療,經檢查醫生再次給出“肱骨髁上骨折、神經損傷”的診斷。

                    自此,受害人輾轉多家醫院尋求治療。2022年12月6日 ,在汕頭大學-廣州華新骨科醫院進行治療。2022年12月7日,在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進行治療。2022年11月23日,在深圳市兒童醫院進行治療。2022年11月24日,在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進行治療。2022年11月29日,在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進行治療。

                    于2022年11月30日,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給出擇期進行手術治療的建議。前述醫院醫生均認為,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深汕中心醫院進行手術的醫生存在過失,導致受害人構成傷殘。

                    申請人認為,申請人對受害人的傷殘存有嚴重過錯,須承擔造成受害人的一切損失責任。受害人在進行骨折固定手術時,主治醫師林某青存在過錯,導致兩歲小孩造成傷殘。身為受害人父母,輾轉多家醫院,花費了大量時間及金錢,只為治療好受害人的病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故申請人要求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深汕中心醫院對其醫護人員的過失行為,承擔起責任,賠償受害人的損失。作為家屬,懇求貴委給劉某某一個交代,給我們一個交代!

                    此致
              汕尾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留言區: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市民注冊

              本版積分規則

              最新評論:(0)
              資訊推薦
              熱點推薦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
              少妇风流AAAAA毛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