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爺”貸款詐騙案從犯林漢招涉嫌違規取保候審,收監為何這么難?
“墳爺”林耀昌團伙貸款詐騙案主要同案犯林漢招一審被判七年,二審發回重審期間已經開庭,但未經依法判決,竟于2023年1月12日,被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取保候審。林漢招涉案潛逃四年多于2020年7月12日被抓獲,至取保候審為2年6個月。
“墳爺”林耀昌團伙貸款詐騙共9筆合計8230萬元,移送審判為5筆共6030萬元,其中林漢招名下兩筆合計2780萬元。
二月初,汕尾市檢察院已經依法啟動審查林漢招取保候審的程序,但已過80天汕尾市中院仍未有對林漢招予以收監。
實名舉報人請求汕尾市檢察院陳某明副檢察長盡快依法督辦汕尾市中院對林漢招收監,與主犯“墳爺”林耀昌一并依法判決,同時查明林漢招一案是否超期審判,相關法官是否涉嫌枉法、瀆職問題,督促汕尾市中院明確曾某武是否已經回避參與審理“墳爺”林耀昌重審案。
此前,“墳爺”林耀昌被通緝四余月后被抓捕現場,司法機關干部陳某孫(他案被廣東省紀委依法處理,廳級降為科級)、施某誠、曾某舞等人在場一起聚餐,他們是否涉嫌利用“黨羽”打撈“墳爺”林耀昌及林漢招逃罪或重罪輕判。
據此,請求汕尾市中院陳某科副院長依法監督審理過程,也希望陳某霖院長加以重視,期望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組、汕尾市委、汕尾市人大常委會、汕尾市紀委監委、汕尾市委政法委盡快啟動“大興調查法官等司法人員涉嫌違法違紀問題的有關行動?!?br />
另外,“墳爺”林耀昌從第一筆貸款本息逾期拒還后開始,就以多家空殼公司、偽造流水、虛假評估、銷毀賬目、獲取貸款后拒還、被通緝期間仍伙同林漢招使用早被“廈深鐵路”征用的4800平方土地進行虛假評估、作抵押詐騙貸款、套取現金進行違法活動,短時間內詐騙貸款共9筆合計8230萬元,移送審判為5筆合計6030萬元,一審領刑無期徒刑,重審兩年期間經依法補查,證據更充分,加強。
“墳爺”林耀昌、林漢招團伙貸款詐騙案,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等主觀犯罪構成,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性質惡劣,貸后拒還,拭問當地“保護傘”,以及退休干部袁某國、高某君,該如何打撈“墳爺”無罪?廣大網友和實名舉報人,拭目以待!同時呼吁保護傘切莫違法刪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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