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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卡口林立 絕非地方之福
陳治贈 2023年3月16日
據網絡信息:自2023年1月1日起,汕尾市幾個縣級行政區已相繼出臺了清明時節嚴防山火的嚴厲措施。不僅發布了《禁火令》,而且多地在上山路口設罝了臨時檢查卡口,森嚴壁壘,大批執勤人員臨戰姿態,嚴陣以待。其中海豐縣某鎮“在轄區內共設立檢查卡口22個,由300名鎮村(社區)干部及近百名縣直掛駐單位人員共同嚴守,對進入林區的市民堅決做到逢人必檢、逢車必查、逢火種必繳”?!皩Σ宦爠窀?,攜帶火種上山的行為采取‘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從嚴從重予以處置”。
如此興師動眾的嚴峻氣勢,從表面看,是地方黨政為防范森林火災的發生,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森林生態安全而采取的積極措施。從實質看,則是政民尖銳矛盾無法調和的負面反映。
1、官方設立檢查卡口,被檢查的對象是“進入林區的市民”。也就是說,官方對市民已經沒有了信任感。認為任何踏青拜祖的市民,都有可能是失火燒山的嫌疑人,非采取措嚴厲手段,不足以令市民“自覺”防患山火。自以為是的長官意志強化,必然帶來法制理念的淡化。對市民踏青拜祖的正?;顒硬扇 胺耆吮貦z、逢車必查、逢火種必繳”的措施,是打著森林防火的堂皇旗號,公然侵犯公民權利。
檢查卡口林立的緊張局面,官民目標一致的和諧氣氛蕩然無存。對國泰民安的新時代是絕大諷刺,有損革命老區的形象。
2、官方防守的陣地是“林區”。何謂“林區”(林地)?汕尾市行政區以好象沒有普遍豎標立界,概念、范圍、界址極不明確,難免出現官方的隨意性。海豐縣和汕尾市城區政府《禁火令》規定的禁火區域為“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30米范圍內”;陸豐市政府《禁火令》規定的禁火區域為“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500米范圍內”。據此,在禁火區域外,以及在沒有“林區”(林地)標志或無林區域的墓地焚香點燭燒紙寶拜祖,應當允許。在公路沿線的“上山路口”設檢查卡口,人人過關一刀切,明顯是將禁火區域及其禁火內容擴大化,與《禁火令》的相關規定背道而馳,官方的隨心所欲昭然若揭。
3、檢查卡口收繳的是用于撒在“龍身”(墓堆)上的紙錢,祭祀必需的香燭、紙寶等民俗文化用品。將這些民俗文化用品界定為“火種”,不知是哪個法學專家的特大發明。這些民俗文化用品是易燃物,但易燃物種類繁多,不計其數,包括遮羞扮靚的衣服。倘若都是“火種”,我們這個社會豈不是處于危在旦夕的境地。如果將“火種”局限于紙制品,那未,官方辦公的紙質用品,是否應該首先清場?紙錢,香燭、紙寶等掃墓感恩的民俗文化用品,不是法定的違禁品。之所以為官方所不容,在于對中華傳統民俗文化的認同與民間嚴重分歧。
多年來,設置檢查卡口禁止使用紙錢,香燭、紙寶掃墓,表現的是官方政績,留下的是民間怨氣,山火依然不斷。依靠設置檢查卡口防患山火,是官方一廂情愿。防患山火的自覺性在民不在官。至于“對不聽勸告,攜帶火種上山的行為采取‘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從嚴從重予以處置”之說辭,沒有法律法規依據!
建議:撤掉路邊檢查卡口,加強禁火區域巡邏(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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